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手冊 |
凡犬貓經狂犬病預防注射並繳交規費後,施打單位應發給本府核發之『動物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手冊』(詳見以下圖一至圖四)及當年度之『狂犬病預防注射登記牌』(九十二年度登記牌詳見圖五),畜主應將狂犬病預防注射登記牌繫於動物頸項,以資識別。
【圖一】手冊封面及封底
「臺北市政府動物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手冊」封面註明由「臺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 印製」,其中封面下方之流水編號格式為A(流水編號六碼),並無年度限制。
【圖二】手冊內頁Part.1
於簽發單位(獸醫師)欄位中,請蓋執行狂犬病預防注射單位之印章/店章,並於日期欄位填寫發證日期。 左側可黏貼寵物之相片,其下方並設有寵物登記證放置處可供寵物登記證存放以免遺失。
【圖三】手冊內頁Part.2
左側為寵物基本資料欄位 |
右側為畜主基本資料欄位 |
寵物名 |
所有者或管理人姓名 |
性別:公/母 |
身分證字號 |
晶片號碼:一般市面上使用晶片規格多為十碼,請務必填寫清楚。 |
性別:男/女 |
寵物別:犬/貓 |
戶籍地址:請務必詳細填寫 |
品種:純種狗請填寫品系,非純種狗請寫混種狗。 |
通訊地址:請務必詳細填寫 |
毛色:請填寫最接近寵物毛色之顏色,如黑、白、灰、黃、棕、花、虎斑等等。 |
聯絡電話:請務必詳細填寫 |
特徵:如有其他特徵,請註明。 |
行動電話 |
出生日期:若無從查證請寫大約年月份 |
呼叫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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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郵件信箱 |
【圖四】手冊內頁Part.3
由左至右分別為
(1) 年度
(2) 注射紀錄證明貼紙欄位:實施預防注射或補發登記牌均需貼上與登記牌同號碼之「注射紀錄證明貼紙」。
(3) 體溫/體重
(4) 注射/補牌日期:施打狂犬病疫苗/補發登記牌日期。
(5) 疫苗廠牌批號貼紙:請黏貼所使用之疫苗廠牌批號貼紙。
(6) 獸醫師簽章:請執行獸醫師務必簽名以示負責。
以上內容均需確實填寫,方為有效證明文件;此外,民間自行印製之疫苗注射手冊並非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之有效文件,請勿使用非市府製作之其他疫苗注射手冊,來代替本府製作之『動物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手冊』。 。
【圖五】九十二年度狂犬病預防注射登記牌格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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